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× 餐券面額:300元/張 一本10張
適用餐券門市:台中大坑店、嘉義新民店
★百貨商場內門市不適用此餐券,購買前請詳閱使用規範★
【餐券使用注意事項】
- 本餐券無使用期限,但未蓋公司章者無效。
- 本餐券僅限以現金方式購買,另發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,使用餐券時將不再開立發票。
- 本餐券售出後,若毀損或變形但條碼完整仍得辨識者,仍可至陽光皇后指定門市使用,若遺失、被竊或條碼無法辨識者,恕不掛失或補發。
- 本餐券售出後若欲退貨,請持餐券及原購買餐券發票至原購買門市辦理:退貨金額依原價購買折扣計算後退回餐券金額。
- 本餐券僅適用銷費店內餐點使用,不適用於購買代售商品(如年節禮盒...)及購買餐券。
- 本餐券所收取之金額已存入發行人於台中商業銀行開立之信託帳戶,專款專用。